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8月10日18时至 12日12时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08-10 16: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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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关于8月10日18时至12日12时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全县居民、在昌江游客:

为有效实施区域核酸检测,防止病毒隐匿传播,昌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8月10日18时至12日12时,在昌江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控人员流动。全体居民、在昌江游客要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所有镇、村(社区、居)、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原则只保留1个出入口。静态管理区域内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及需下沉一线参加村(社区、居)疫情防控工作等人员,其他人员一律居家办公。全体居民非必要一律不外出、不开车、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不进入其他村(社区、居)和小区。每户每天可由1人出门购买物资1次,或通过线上订购生活物资。

二、实施交通管控。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参加疫情防控及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车辆凭昌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相关证件通行。

三、高质量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全体居民、在昌江游客要按照“应检尽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赋予黄码。出门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对需要连续生产的大型企业、封闭管理单位,高龄老人、临产孕妇、重度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正在居家隔离的人员,由所在村(社区、居)安排上门采样检测。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群众及三岁以下儿童不参与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居)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凡发现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重点单位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保持正常生产,实施封闭管理。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其他公共场所、门店暂停开放营业。全县看守所、养老院、福利院等实施封闭管理。

五、暂停堂食服务。全县所有餐馆、酒店等经营性餐饮单位即日起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在经营餐饮场所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备好测温仪、洗手液、医用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进店人员必须扫地点码、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禁止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有发热症状人员入内。积极推行“无接触”式取餐,对外卖骑手到店取餐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防控措施。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使用“外卖封签”,对外卖餐品的外包装进行封口和粘贴。

六、做好就医保障。畅通绿色通道,保障居民特别是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的应急就医需求。

七、加强物资保障。采取多业态、多模式保障生活物资供应,全力满足居民、游客日常生活需要。运送瓜果时蔬、肉类等生活物资,须查温、测码。县市场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和菜篮子公司等保供企业已准备和投放足量生活物资,请广大居民按需采购。

本通告所列相关事项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做出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恳请全县居民、在昌江游客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特殊困难等情况,可拨打昌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266220722662561912345热线。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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